下载专区

下载专区

网站首页 > 下载专区

实验动物科技中心动物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日期:2024-09-27 点击数:

实验动物科技中心 动物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技中心的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本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是有关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实验室工作的总体安排,并落实到日常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

三、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进入实验室每个人员都要签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到人,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不能进入实验室上岗工作。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之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特有的安全教育。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认真执行《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各实验人员要配合学校及实验动物科技中心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实验人员要定期巡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要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室钥匙原则上由该实验室责任人统一管理,教师、学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教师或学生需要在假期、周末、节假日、夜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动物试验部主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入,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所和条件。

七、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精神,遵守《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随领随用,安全管理。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八、严格执行《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对各种罐装易燃易爆气体、助燃体、惰性气体、有毒气体要妥善保管,分开存贮;更换或充气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九、对使用完和未使用完的化学试剂瓶和玻璃器皿等实验垃圾不准随便乱扔、乱放、乱倒,必须集中统一处理。

十、实验人员应进行弓形虫检查,如检查结果为阳性,请暂缓进入实验动物科技中心动物实验室,待完全康复后方可进入在进入动物实验室期间不得接触和饲养宠物野生动物(包括流浪猫、流浪狗等)当天每次进入动物实验室前请勿普通动物实验室停留且不能喷洒香水等刺激性气味物品;如有发烧、流感、肠炎及皮肤炎症等情况禁止进入动物实验室待完全康复后方可进入。如实验人员刻意隐瞒上述情况进入动物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人员所属项目组入驻资格。相关行为对屏障环境及其他项目组造成影响的,由该人员所属项目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动物实验中产生的医疗垃圾需要求分类放置,不得随意乱放,尤其是动物尸体需存放于动物尸体专用冰柜,并做好登记;锐器需放于锐器盒中

、实验室要加强水、电、气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和空调开关。

、我中心屏障设施的内部通风需由风柜24小时因此中心供电是双路供电,且中心风柜但若碰到两路都无法供电,或两台风柜同时罢工的小概率事件,导致停电两个小时以上,则会通知实验室申请人,并给出应急建议,如紧急实验动物转移出屏障实验室等。遇到突发事件,应严格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按照规定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消防、实验室安全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对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出色的实验人员将给予一定奖励。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者和指导老师的责任。

十五、实验人员必须密切观察实验动物状态,尤其是造模组动物和转基因动物等,如出现实验动物死亡、易惊恐、脱毛、竖毛等状态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动物试验部相关负责老师(兽医)和项目组负责人报告,根据动物试验部老师的专业指导进行下一步处理。

十六、在实验项目互不影响的前提下,中心鼓励不同项目组共享同一间动物实验室,以提高动物实验室的使用率,缓解动物实验高峰期的实验室紧张等问题。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个人)签名:        

课题负责人签名

                             

(注;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动物科技中心及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个人各持一份。)


主办:江西中医药大学 实验动物科技中心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449号 备案号:赣ICP备120002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