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入门证
编号: SYDWRM
入门事由 | £动物实验 £动物检测 £其他,请注明: |
入门日期 |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
项目负责教师 |
| 项目负责教师联系电话 | |
项目经办人 |
| 项目经办人联系电话 |
|
项目伦理批准号 |
| 项目使用经费号 |
|
拟定转入地点 | £北一楼动物实验室,房间号 £北三楼动物实验室,房间号 £北一楼功能实验室,房间号 £南一楼功能实验室,房间号 |
动物信息 (品种、品系、性别及数量) | £小鼠£大鼠£家兔£豚鼠£犬£斑马鱼£果蝇 品系 (♂: 只;♀ 只)日/周龄: 填写说明:基因修饰动物请填写品系全称获在品系后备注基因修饰动物。 |
项目组承诺 | 我已认真阅读背面说明,并严格遵守!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期: |
实验动物科技中心 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批 | £准许入门 £不准入门 签字: 日期: |
注:入门事由为动物实验的请找动物试验部负责人签批;入门事由为使用仪器的请找实验仪器部负责人签批。
实验动物入门证
编号:SYDWRM
项目伦理批准号 | |
入门日期 |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
动物信息 (品种、品系、性别及数量) | £小鼠£大鼠£家兔£豚鼠£犬£斑马鱼£果蝇 品系 (♂: 只;♀ 只)日/周龄: 填写说明:基因修饰动物请填写品系全称获在品系后备注基因修饰动物。 |
实验动物科技中心 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批 | 科室:£动物试验部 £实验仪器部 £准许入门,可进入 (区域)£不准入门 入门时,请门卫做好以下几点: 1.仔细核对入门动物情况是否与该证的动物情况一致。 2.入门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浸湿、破损、漏气等情况。 3.是否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如有问题,请与我联系。 签字: 日期: |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技中心动物实验室动物出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请在您办理实验动物动物入室过程中注意遵守执行以下内容:
1.此文件上联由中心相关科室留存,下联由项目组在实验动物入门时交中心门卫。
2.此文件必须有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名。
3.经办实验动物入室人员须保证在有发烧、流感、肠炎及皮肤炎症等情况时不进入动物实验室,在中心开展动物实验前半个月没有进入过其他动物实验室。
4.SPF级实验动物进入本中心项目组需要在实验动物运输车上自查包装是否完整(双层包装),如出现浸湿、破损、漏气等情况,该批实验动物不能进入中心,并请立即联系厂家做退回处理或运输回原本的动物实验室,期间实验动物可暂放实验动物专门运输车上等待,禁止进入中心。
5.进入动物实验室的实验动物入门时请提供厂家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6.进入实验仪器部的实验动物入门时如为厂家直发请提供厂家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如为其它动物实验室转移而来请提供该实验室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7.进动物前务必至少提前1天联系接收人员,约定时间经过外包装消毒后共同进入中心大门,实验动物外包装经接收人员再次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传递或检测,禁止项目组自行操作。
8.SPF级实验动物须在到达当天16:00之前引入屏障或功能实验室,不可在屏障外非标准环境中过夜,违者将执行扣分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逾期引入动物应告知中心工作人员并执行加班程序,加班费用由项目组承担。
9.如因项目组操作不当(如在检疫室外打开SPF级实验动物外包装等)导致实验动物无法入室,项目组自行承担后果,并及时办理出门手续。
10.在实验动物进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课题组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动物试验部、实验仪器部办公室 0791-87802135
动物试验部负责人李老师 13007239060
实验仪器部负责人刘老师 13307091857
兽医师杨老师 15095439827
一楼动物实验室唐老师13037228171
三楼动物实验室丁老师13699536976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技中心动物实验室动物出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请在您办理实验动物动物出室过程中注意遵守执行以下内容:
1.此文件上联由中心相关科室留存,下联由项目组在实验动物入门时交中心门卫。
2.此文件必须有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名。
3.经办实验动物入室人员须保证在有发烧、流感、肠炎及皮肤炎症等情况时不进入动物实验室,在中心开展动物实验前半个月没有进入过其他动物实验室。
4.SPF级实验动物进入本中心项目组需要在实验动物运输车上自查包装是否完整(双层包装),如出现浸湿、破损、漏气等情况,该批实验动物不能进入中心,并请立即联系厂家做退回处理或运输回原本的动物实验室,期间实验动物可暂放实验动物专门运输车上等待,禁止进入中心。
5.进入动物实验室的实验动物入门时请提供厂家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6.进入实验仪器部的实验动物入门时如为厂家直发请提供厂家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如为其它动物实验室转移而来请提供该实验室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7.进动物前务必至少提前1天联系接收人员,约定时间经过外包装消毒后共同进入中心大门,实验动物外包装经接收人员再次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传递或检测,禁止项目组自行操作。
8.SPF级实验动物须在到达当天16:00之前引入屏障或功能实验室,不可在屏障外非标准环境中过夜,违者将执行扣分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逾期引入动物应告知中心工作人员并执行加班程序,加班费用由项目组承担。
9.如因项目组操作不当(如在检疫室外打开SPF级实验动物外包装等)导致实验动物无法入室,项目组自行承担后果,并及时办理出门手续。
10.在实验动物进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课题组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动物试验部、实验仪器部办公室 0791-87802135
动物试验部负责人李老师 13007239060
实验仪器部负责人刘老师 13307091857
兽医师杨老师 15095439827
一楼动物实验室唐老师13037228171
三楼动物实验室丁老师13699536976